2022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招聘48名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4-24 10:07:28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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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招聘48名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海拉尔区公办(校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依据《海拉尔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海拉尔区公开招聘公办(校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48名公办(校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参加2022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考海拉尔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参加2022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考海拉尔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视为同步参加控制数人员报名。
2.应聘人员须符合《2022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及《职位表》中的各项报名要求。
(二)资格审核
报名参加2022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考海拉尔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且通过资格复审,经征求本人同意后,视为同步通过控制数人员资格审核。
(三)考试及人选确定
1.参加2022年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海拉尔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通过统一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且考试总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的落选者(不包括后续环节取消资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各项成绩都相同的,另外进行加试,排名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海拉尔区公办(校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核减计划招聘人数,不进行递补。
(五)选岗、公示、聘用
1.公开选岗。海拉尔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可选择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2022年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2.公示。应聘人员确定工作单位后,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核减计划招聘人数,不进行递补。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对于没有异议的应聘人员,由海拉尔区公开招聘公办(校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海拉尔区人社局备案。
5.招聘单位依据区人社局拟聘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6.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 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 应当回避 。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 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 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 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 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 聘的各个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 同,予以清退。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