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 17:17:15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s://nmg.huatu.com/ 文章来源:正北方新闻网
内蒙古23个部门制定备忘录 8大领域失信将被联合惩戒由华图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同步正北方新闻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内蒙古新闻快讯,内蒙古时政热点,以及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请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内蒙古23个部门制定备忘录 8大领域失信将被联合惩戒
4月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已制定合作备忘录,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电力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煤炭行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及质量领域、房地产领域、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等8大行业领域的失信行为。
记者了解到《备忘录》列明了95项联合惩戒范围。其中,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等措施24项;环境保护领域,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批准等措施4项;电力行业,强制退出电力市场,在政府市场主体目录中移除,在电力交易机构取消电力交易注册等措施14项;石油天然气行业,对相关领域从业资格或权利限制等措施6项;煤炭行业,依法依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市场禁入,停止申报国家、自治区等预算内补贴资金等措施6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筑市场及质量领域,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等措施26项;房地产领域,依法限制或者禁止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停止执行惩戒对象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申请不予批准等措施5项;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执法检查、质量监督和表彰评优认定等工作中视情况施行差别化管理、已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由自治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及时记入责任主体信用档案等措施10项。
——相关阅读——
上一篇:内蒙古中考时间确定!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备考QQ群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