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20名合同制防扑火队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20-03-28 23:40:03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六、考察
新城区招聘合同制防扑火队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实行实名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被反映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岗位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违约人员要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转正后,参照我区事业工勤岗位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按企业标准由招聘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九、入职培训
招考录用的工作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将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十一、其他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对于招聘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不负责解决,可能出现以上问题者建议慎重报考。
(四)本简章由新城区招聘合同制防扑火队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拨打)
咨询电话:0471--6218790
举报电话:13948717587 18586009638
附件:1. 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防扑火队员岗位表.xlsx
2. 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防扑火队员报名登记表.xls
3. 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防扑火队员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2020年3月28日
原标题: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防扑火队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xinchengqu.gov.cn/xincheng/xwdt/gsgg/119374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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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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