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赤峰市开展边远艰苦地区招聘27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3)
发布时间:2019-05-29 10:09:09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公示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人员管理
(一)签定合同
由各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依法依规签定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按照其户籍所在地就近聘用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有招聘计划的乡镇(苏木)卫生院工作。
(二)日常管理
实施特岗计划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并定期向签约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三)考核管理
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执业注册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苏木)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五)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
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六、激励保障
(一)薪酬待遇
签约的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所签约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按照7万元/年/人的标准对实际到岗人员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按5万元/年/人,自治区财政按2万元/年/人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连续补助4年一个聘期。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当地旗县级财政负担;若低于标准的,剩余部分必须全部用于特岗全科医生。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招聘在特岗全科医生岗位上的退休医师除外),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岗前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苏木)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论文、科研等不作要求,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
鼓励特岗全科医生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于服务期满后,且本人志愿长期扎根在乡镇(苏木)卫生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经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察合格,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纳入编制管理,续签聘用合同中应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对业绩能力突出的,也可按有关规定聘任到领导岗位。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后重新择业的特岗全科医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招聘在特岗全科医生岗位上的退休医师聘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六)其他事项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苏木)卫生院服务未满4年的,或未在应聘时指定的乡镇(苏木)卫生院服务的,不享受本细则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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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