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30人公告(5)
发布时间:2018-09-13 16:32:12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包头党建网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人才引进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编委领导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2.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道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道,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
1.受聘人员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2.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院可校内聘用到副教授岗位,享受校内相应岗位待遇。
七、纪律监督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学院招聘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将引进条件和办法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开,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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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