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包头市昆都仑区招聘200名教师简章(4)
发布时间:2018-08-01 09:54:08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昆都仑区政府
(五)试讲
1.试讲由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另行通知。
2.试讲分学科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使用现行教材依据学段学科由主考评委随机抽取确定试讲内容,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现场公布试讲成绩。报考蒙汉双语岗位的报考人员用蒙语试讲。
3.试讲时各学段学科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试讲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试讲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4.应聘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总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应聘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总成绩。应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应聘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试讲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5.试讲成绩和应聘总成绩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公示5天。
(六)体检与考核
1.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以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由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核工作由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4.报考人员应在考核工作开始的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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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