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安部警卫局接收1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3)
发布时间:2018-01-10 16:02:4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四、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资格审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核、政审、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接收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核、政审各个环节均实行淘汰制,某一项不合格即不得进入下一选拔环节。
2、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3、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或单位综合考评后,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联系电话:010-66268098
原标题:公安部警卫局2018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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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