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安部警卫局接收1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1-10 16:02:4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1)面试。主要了解毕业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2)身体检查。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由我单位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毕业生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15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
(4)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5)实地考察。我单位将派出考核组对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考察,主要是到所在学校了解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现实表现情况。
5、政治审查。上述各项考核考试合格的,我单位将组织对其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6、签订协议。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同时,接收对象应督促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时将毕业生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邮寄至指定地点。
以上接收工作程序,如先后顺序调整,将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此期间,毕业生联系方式若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三、享受待遇标准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2、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毕业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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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