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教师招聘简章(5)
发布时间:2017-09-28 09:00:0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报考单位 |
退费审核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 |
市直属学校 |
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新华大街9号,市十九中西侧) |
新城区 |
新城区教育局人事科4101室(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东附楼,原新城区公安分局) |
回民区 |
回民区教育局人事科(回民区小府北路贝尔路小学北校区北墙院内,可乘坐6路、33路到城发绿园东站下车后向东,到新钢公园后向北) |
玉泉区 |
玉泉区教育局一楼西侧服务大厅(玉泉区石头巷31号) |
赛罕区 |
赛罕区教育局5楼人事科(金桥开发区赛罕大厦) |
土左旗 |
土左旗金山学校(金山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校门对面,路南) |
和林县 |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人事股(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北40号) |
清水河县 |
清水河县教育局人事股313办公室(清水河县永安街,城关三小东侧,县医院西侧) |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服务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列编招聘)、呼和浩特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和旗县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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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