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教师招聘简章(2)
发布时间:2017-09-28 09:00:0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12年10月9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5.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
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二次报名岗位:“普通类岗位”。
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9时整—2017年10月12日17时整。
2.报考“普通类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整—2017年10月21日17时整。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9日9时整-2017年10月13日17时整。
报考 “普通类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整-2017年10月22日17时整。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和各旗县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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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