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备考:教学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7-05-23 10:43:02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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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备考阶段,我们为大家搜寻了很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相关资料,以帮助大家复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教学基本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直观性原则(对应: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规律)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直观手段种类繁多,一般分为三大类:实物直观、模象直观、语言直观。
二、启发性原则(对应:双边性规律,即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规律)
教学的启发性原则是根据教学过程中教师教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的主体性相统一的规律提出来的。教学活动要靠教师的启发诱导,使学生处于积极的状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因此,教学中教师要把学生置于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引导他们独立思考、主动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同时,教师要善于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
三、巩固性原则(名言俗语,例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基本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准确无误地呈现出来。
四、循序渐进原则(对应:个体身心发展规律的顺序性规律)
教学要按照学科基础知识的逻辑顺序和学生认知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智力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学生的认识活动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向前发展过程。循序渐进原则反映了科学知识本身的特点和学生智力发展的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就应当按照学科知识的系统性进行教学,注意各学科之间的联系,按照学生认识活动的顺序进行教学,由浅入深、由简到繁。
五、因材施教原则(对应:个体身心发展规律的个别差异性)
中学生个体之间往往存在着知识基础、学习能力、智力水平以及思维方式的差异,因此教师的教学要处理好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的关系。教学既要面向全体学生,提出统一的学习要求,促进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又要针对学生的个别差异,采取多种不同的教学措施,使学生的才能和个性得到健康发展。贯彻这一原则,教师首先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发展特点和能力水平,然后坚持集体教学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六、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对应: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规律)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中要把书本知识与实际知识结合起来,让学生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中去理解知识,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教学中要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联系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只有让学生把知识的讲授与生动的实践相结合,把学习知识与运用知识相结合,才能解决好教学中的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动脑与动手的关系。一方面,教师要切实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另一方面,教学要联系实际,教师要引导学生把知识运用于实际,进而发展学生的技能、技巧,培养学生的能力。
七、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应: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规律)
又称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原则,是指既要把现代先进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传授给学生,同时要结合知识、技能中内在的德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八、量力性原则(对应:个体身心发展规律的阶段性)
量力性原则又叫可接受性原则,是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
以上就是教学基本原则的详细讲解,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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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纳兰耽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