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10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17-03-30 13:15:57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阿鲁科尔沁旗政府
(三)资格初审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逐一进行审核。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公告和领取准考证事宜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kerqin.gov.cn/)公布。
(四)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材料。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招聘笔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食品检验检测业务知识、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5、笔试成绩将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格审核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拔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1、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由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聘满为止。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满为止。
(八)公示
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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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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