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赤峰红山招录75名人民法院 检察院辅助人员公告(3)
发布时间:2016-11-02 11:16:13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面试与能力测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其中,检察院计算机辅助岗位、会计辅助岗位、综合文员岗位采取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机速录或体能测试30%加权计算考生的考试总分。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政审
由用人单位负责考生的政审工作。
(八)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具体试用期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而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九) 培训
被聘用员工需接受培训,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派遣单位即赤峰市乐创天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有关礼仪、职业道德、劳务派遣规定、政治时事等培训,第二阶段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学习。
八、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个人承担保险部分)。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意外伤害险。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合同时限: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具体签约期限另行确定)。
工作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九、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相关政策事宜咨询电话 :18747623623(赤峰乐创天地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476—8332636
附件1:岗位需求表
附件2:缴费凭证样式
赤峰乐创天地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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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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