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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第六章(3)

    发布时间:2016-10-05 09:58:42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教师资格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二、知识的概括

      (一)知识概括的类型

      概括指主体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深度加工改造,从而获得对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抽象的、一般的、理性的认识的活动过程。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对于知识的概括存在着抽象程度不同的两种类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

      1.感性概括

      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例如,有的学生由于经常看到主语在句子的开端部位,因而就认为主语就是句子开端部位的那个词;有的学生看到锐角、直角、钝角等图形中都有两条交叉的线,就认为角是由两条交叉的线组成。

      虽然从形式上看,感性概括也是通过一定的概括得来的,是抽象的;而且从外延上看,它也涉及一类事物而非个别事物。但是从内容上看,它并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所概括的一般只是事物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一种知觉水平的概括。

      感性的、直觉的概括在中小学生中很常见,但由于这种概括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所以在科学知识的获得过程中不能仅仅依靠这种概括来完成学习任务,必须使学生掌握高级的理性概括的方式。

      2.理性概括

      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理性概括是一种高级的概括形式,它所揭示的是事物的一般因素与本质因素,是思维水平的概括。所谓一般因素,指的是一类事物所共有的,不是个别或某些事物所特有的;所谓本质因素,即内在地而非表面地决定事物性质的因素。

      总之,从感性概括中,只能获得概括不充分的日常概念和命题;只有通过理性概括,才能获得揭示事物本质的科学概念和命题。因此,在教学条件下,我们关注的是如何有效地进行理性概括的问题。

      (二)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我们知道,概括的目的在于区分事物的本质和非本质,抽取事物的本质要素,抛弃事物的非本质要素。因此,教师在指导学生概括时,不仅要注意抽取本质的一面,也要注意抛弃非本质的一面。为此,必须配合使用概念或规则的正例和反例。正例又称肯定例证,指包含着概念或规则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例证;反例又称否定例证,指不包含或只包含了一小部分概念或规则的主要属性和关键特征的例证。一般而言,概念或规则的正例传递了最有利概括的信息,反例则传递了最有利于辨别的信息。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为了便于学生概括出共同的规律或特征,教学时最好同时呈现若干正例,以一个个的例子来说明。同时,如有可能,教师最好能利用机会把正反两种例证同时加以说明。这样,概念和规则的学习将更加容易。因为反例的适当运用,可以排除无关特征的干扰,有利于加深对概念和规则的本质的认知。例如,在教“鸟”的概念时,可用麻雀、燕子作为正例,说明“前肢为翼、无齿有喙”是鸟概念的本质特征;用蝙蝠作为反例,说明“会飞”是鸟概念的无关特征。

      2.正确运用变式

      理性概括是通过对感性知识的加工改造而完成,感性知识的获得是把握事物本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在教学实际中,要提高概括的成效,必须给学生提供丰富而全面的感性知识,必须注意变式的正确运用。

      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如在讲果实的概念时,不要只选可食的果实(如苹果、西红柿、花生等),还要选择一些不可食的果实(如橡树子、棉籽等),这样才有利学生看到一切果实都具有“种子”这一关键属性,而舍弃其“可食性”等无关特征。又如,在讲惯性时.不仅要举固体的惯性现象,也要举液体和气体的惯性现象,这样学生才会形成“一切物体均有惯性”的正确观念,而不至于认为只有固体才有惯性。

      在运用变式时,如果变式不充分,学生在对教材进行概括时,往往会发生下列两类错误,必须注意预防。一类常见的错误是把一类或一些事物所共有的特征看作本质特征。例如,在动物分类中,由于鲸和鱼类一样,都有生活在水里的共同特征,于是就把鲸列入鱼类。这种错误常常是由于把“生活在水里”当作鱼类的本质特征,不了解鱼类的本质特征是“用鳃呼吸”。

      另一类常见错误是在概括中人为地增加或减少事物的本质特征,不合理地缩小或扩大概念。例如,有的学生把直线看成是处于垂直或水平位置的线,而认为处于倾斜位置的线不是直线,这就是在直线概念中,人为地增加了一个本质特征——空间位置,从而不合理地缩小了概念。又如,有的学生在掌握圆的概念时,只是抽取出“圆心”与“封闭曲线”这两个本质特征,而遗漏了“圆心到圆周各点距离相等”这一本质特征,把人为地标上所谓圆心的椭圆和不规则图形也看作是圆,从而不合理地扩大了概念。

      3.科学地进行比较

      概括过程即思维过程,也就是在分析综合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概括。因而,区分对象的一般与特殊以及本质与非本质的比较过程,对于知识的概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比较主要有两种方式:同类比较和异类比较。同类比较即关于同类事物之间的比较。通过同类比较,便于区分对象的一般与特殊、本质与非本质,从而找出一类事物所共有的本质特征。例如,为使学生获得“平原”这一地理概念,先让学生观察各种平原地带的图片和地图,然后要求他们去比较这些图片与地图上所见到的各个地带的特征,确定哪些是个别地带所特有的、变异着的无关特征,哪些是各个地带所共有的关键特征。经过这样的比较,学生就能概括出“地势平坦”是这些地带所共有的关键特征,而地面上的植物、沙漠、湖泊等是个别地方才有的,对平原地带来说是无关特征。异类比较即不同类但相似、相近、相关的事物之间的比较。如对“重量”与“质量”、“压力”与“压强”、“岛”与“半岛”、“主语”和“谓语”等概念的比较。通过异类比较,不仅能使相比客体的本质更清楚,而且有利于确切了解彼此间的联系与区别,防止知识间的混淆与割裂,有助于知识的系统化。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为了促进知识的获得,在实际的教学情境中,教师应该启发学生去进行自觉的概括,鼓励学生自己去总结原理、原则,尽量避免一开始就要求学生记忆或背诵。

      教师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的最常用方法是鼓励学生主动参与问题的讨论。在讨论的时候,不仅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而且要鼓励他们主动解答问题。即使在讨论初期,学生提出的问题可能不着边际,回答的方式未必中肯,但经过这一阶段之后,至少他们对所讨论的原则中包含的概念可先获得澄清。教师如果在这个时候发现学生对原理中某一概念尚缺乏了解,那就说明学生对所学原理尚缺少·部分起点行为,教师必须在设法补足以后,再继续进行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应从旁辅导,但不宜代替学生匆匆作结论。

      简言之,在概括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让他们自己去归纳和总结,从根本上改变“教师作结论,学生背结论”的被动方式。

    查看: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心理学》大纲汇总篇

    (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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