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6-24 11:32:01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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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外聘教师: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优先聘用具有高级技术人才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4.担任理论、实践课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专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6.原则上不超过57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外聘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实践教学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三、聘用程序
1.各临床医学院及二级学院根据条件要求审核在学期结束前,根据教学实际提出下学期所需外聘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上报实践教学部进行资格审核,同时附拟聘用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在确定外聘教师的人选时,需由实践教学部针对该岗位的专业和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等,组织考核、试讲等招聘环节,确定拟聘人选。
3.实践教学部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研究审批,并与审批同意聘请的外聘教师签定《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教师协议书》。
(编辑:y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