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6-06-22 14:39:18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赤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5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交流大厅和赤峰人力资源网(www.cfhr.gov.cn)公布,各专业考生分别排序。
(七)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
2、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专业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2016年7月9日(周六)上午;
4、面试地点: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应聘人员总成绩于2016年7月11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交流大厅和赤峰人力资源网(www.cfhr.gov.cn)公布,各专业考生分别排序。
四、收费
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五、体检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体检由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一)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二)对拟聘人员在赤峰人力资源网( www.cfh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招聘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人力资源网( www.cfhr.gov.cn)上发布,请予关注。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1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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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sh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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