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克什克腾旗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15 15:33:25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克什克腾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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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城镇社区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2012〕263号),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适合城镇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做好我旗街道社区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35个。
(一)旗应昌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12个。
1.蒙汉兼通岗位2个;
2.普通岗位10个(其中:石林社区5个、云杉社区5个)。
(二)旗西拉沐沦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23个。
1.蒙汉兼通岗位4个;
2.普通岗位19个(其中:哈达社区7个、黄岗社区6个、柳兰社区6个)。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详见《2014年克旗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
(一)克旗户籍(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为克旗户口)国家承认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有注册登记)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克旗户籍(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为克旗户口)高中以上学历未安置的复员转退军人。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年龄18岁(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4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经棚镇区从事社区工作满三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五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试卷总分100分。各岗位同一试题,蒙汉兼通岗位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2.政策加分。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加2.5分。
(2)截止2014年5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等六类人员加 2.5分。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加2.5分。
(4)复员转退军人加2.5分。
(5)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加3.75分;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加5分;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加6.25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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