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4 10:44:20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mg.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华图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请加【20471-5105555交流QQ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471-3248222.
热点特荐
2014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答案 在线估分 成绩查询 历年分数 招考简章 面试必过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6日9:00至2014年5月9日16:00,考生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白、红底证件照。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 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 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 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笔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公安执法监督、公安队伍建设概述等方面内容;申论考察考生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4年 4月30 日8:30至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公安基础知识、申论)×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手续,否则,不能办理落编等相关手续。
2、审批和落编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3、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有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3、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
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电话: 0451-86215668。
六、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联系人宋立彬;联系电话:(0451)82696306;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关注】2014年内蒙古区考成绩查询 面试必过
【交流】面试全程指导微信号:nmghuatu QQ群:156930262
考试简章 | 职位表 | 职位检索 | 报名入口 |
考试大纲 | 分数线 | 专业目录对照 | 照片编辑 |
1元礼包 | 1元网课 | 备考图书 | 笔试课程 |
以上是关于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考试群 ,及关注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编辑:yhh)事业单位公众号
贴心备考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