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120名工作人员方案(3)
发布时间:2013-09-17 15:15:08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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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赤峰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考核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某岗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
2.在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 201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⑵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原件、人事档案;
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填写《赤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⑸ 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3.应聘人员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4.学校对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学校则与其解除聘约,并限期调离学校。
五、有关说明
(一)学校成立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选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公开选拔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四)应聘学院各专业的博士毕业生,不受以上时间和程序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时间。
(五)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 飞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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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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