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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2)

    2012-12-19 09:05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nmg.huatu.com/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接收范围和条件对报名大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名单。 

    3、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知识能力考试于2013年2月下旬进行。考试合格的,可参加入警考查选拔程序。

    (二)考查选拔

    1、体检。由内蒙古边防总队组织集中体检。

    2、心理测查、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

    3、面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合格的大学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政审。对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政审,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5、签订《协议书》。考试、考查选拔结束后,总队与拟接收入警的大学生草签接收入警《协议书》。

    6、审档。提取学生档案,参加公安部审档会议。

    考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组织的不少于6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边防总队统一办理转现役手续。

    六、分配去向

    招收岗位均为基层一线边境管理、边防检查岗位。大学生接收入警后,必须服从分配;分配到基层部队,必须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转业、调动申请。

    七、享受待遇标准

    1、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入警的大学生一律实行不少于一年的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首次授衔、任职时间从报到之日起算。

    2、培训合格的大专生,任命为正排职警官,少尉警衔;本科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4、入伍满2年、现实表现好、志愿长期在部队工作的大学生干部,鼓励和支持其继续学习深造。入伍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可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安排返校学习。

    八、有关情况说明

    拟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天前征得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单位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本简章由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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