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 > 备考技巧 > 行测 > 2012内蒙古政法干警民法备考:自然人(2)
2012内蒙古政法干警民法备考:自然人(2)
2012-07-10 11:39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nm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15住所的法律意义:
a确定民事主体的状态,确定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终止的地点。
b确定债务的履行地点。
c确定案件的管辖。
d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和某些特定行为的实施地。
e确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
16监护 是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
17监护的法律特征:
a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监护。
b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监护。
c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18监护的目的: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
监护的设立 也就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监护人。
19监护的设立主要有三种方式:
a法定监护 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
b指定监护 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指定监护人。
c遗嘱监护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设立的遗嘱中指定监护人。
20监护人的职责:a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
b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c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d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21监护人的变更是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责任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人民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
22监护人的撤换 是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23监护的终止 亦即监护感谢的消灭,是指不再设立监护人。
24宣告失踪 是指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宣告失踪的主要目的:设立财产代管人,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利益。
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a须经厉害关系人申请
b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年)
c须由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宣告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厉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25宣告死亡 是指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
宣告死亡的主要目的:结束失踪人以原住所为中心的法律关系,稳定社会秩序。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a须经厉害关系人申请b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c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26宣告死亡发生与自然人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厉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27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销,发生下列法律后果:
a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和财产权。
b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c被撤销死亡宣告人的配偶再其被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人的子女再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
(编辑:admin)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延伸阅读:内蒙古政法干警 民法备考 自然人
- 2015内蒙古政法干警资料分析备考方案2015.09.15
- 2015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提示性信息巧解逻辑填空2015.09.14
- 2015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行测题型分析2015.09.09
- 2015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数字推理备考指导2015.09.07
- 2015内蒙古政法干警数量关系备考方案2015.09.06
- 2015内蒙古政法干警常识判断备考指导20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