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7 10:25:56 乌海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nmg.huatu.com/sydw/wh/ 文章来源:乌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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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考条件。同一专业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调整招聘名额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名额的专业,应告知报考人员,其报考人员可改报不限专业的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3、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直接采用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申论50分。
5、笔试加分。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服务期满基层项目计划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提交有关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须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须持团中央统一印制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人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组织、编制、监察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因拟选考核人员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专业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专业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2999594(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473-698590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情况信息等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网址:http://wh.nm12333.cn/),考生可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本简章由乌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85791。
乌海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编辑:admin)事业单位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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