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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招聘12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20-07-17 13:38:28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事业单位考试群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测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考场设置。

      4.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对于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证的应聘平面设计或影像技术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1分;对于取得新华网或人民网签约摄影师的应聘平面设计或影像技术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1分;对于出版过小说、散文、诗歌作品集的应聘副总编辑或文字编辑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1分;对于个人新闻稿件、摄影、摄像、平面设计、新媒体和文学作品曾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分别加1分、0.5分、0.3分。以上加分条件可累计叠加,累计叠加分数不超过5分。相关证明材料需在通过资格初审后、笔试开考前由考生交至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308室。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条件加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面试

      1.面试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3.面试采取实操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实操测试期间,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策划一次灭火救援实战演习,组织各岗位人员现场测试。重点考察:副总编辑岗位模拟对现场新闻采访、拍摄、新媒体发布进行安排部署,对新闻稿件提出修改意见,撰写新闻稿件;文字编辑岗位人员通过对现场的记录和采访撰写新闻稿件;影像技术岗位在演习允许范围内进入现场拍摄照片、并附刊发文字说明现场,拍摄并制作完整新闻短片和宣传片,附文字稿;平面设计岗位应对现场照片进行策划设计,制作不少于三种反映相关主题的海报;新媒体运营岗位应现场拍摄、采访,利用微博、抖音通过多种形态发布现场情况;活动策划及讲解岗位由考官现场出题,制作策划文案(包括作品推广)。现场采访和制作均在封闭情况下独立完成。

      4.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由5人组成,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3人。

      5.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和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八)体检

      1.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因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在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3.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招录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进行。

      1.政审内容主要为拟招录考生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政审工作结束后,要将政审和体检情况进行备案。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

      2.将拟招录人员情况在报名网站和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录考生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取消拟招录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4.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报道及培训

      经公示确定拟招录的人员,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所报考的岗位,将其分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录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报到后,由支队统一组织进行培训,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2次。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1-4814626、0471-4814875(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人事处)

      监督电话:0471-4814540(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

      附件: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原文链接:https://www.nmgrc.com/wz/ArticleView-3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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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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