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赤峰市红山区选聘26名政务服务专业辅助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9-20 11:23:29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5.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请提前下载填好),报名缴费时一并确认。
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地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
2.面试需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准考证1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选。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1.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培训
被选派人员需接受培训,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选派单位进行有关礼仪、职业道德、服务选派规定、政治时事等培训;第二阶段由用工单位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学习。
八、聘用及待遇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工作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
(二)被选派的工作人员,办理人力资源服务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选派。不合格的,取消选派。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继续优先安排选派工作。
(三)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被选派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保费的缴纳,服务报酬(人/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对选聘任何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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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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