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招聘9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简章(7)
发布时间:2018-09-19 15:46:5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我校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结束后,报自治区人社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我校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我校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6.对于在公开招聘各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7.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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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