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赤峰敖汉旗公安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
发布时间:2018-07-16 17:41:1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敖汉公安微信公众号
(八)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1、拟聘用人员在敖汉旗公安局楼前示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上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敖汉旗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和监督
1、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敖汉旗公安局和赤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有公告解释权。
监督电话:旗公安局派驻纪检组:13947361627
咨询电话:杨警官:15924565858
罗警官:151483208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敖汉旗公安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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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