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赤峰敖汉旗公安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7-16 17:41:1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敖汉公安微信公众号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18年7月22日17:30时,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数按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是2018年8月1日—8月2日,报名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之和。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得分+政策加分。
6、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敖汉旗公安局楼前示版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100分,分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项测试,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能测试,比例为招聘人数的1:3,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敖汉旗公安局楼前示版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笔试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体能测试×4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加试体能测试。
3、总成绩在敖汉旗公安局楼前示版公布。
(六)资格复审
按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的前10名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者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未就业人员一般在市旗两级人才交流中心,已就业人员在所在单位)公章。复审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自然淘汰,按总成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政审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招录条件的标准和要求,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身高及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的视为不合格。
4、面部有明显疤痕、肢体残缺、纹身的视为不合格。
5、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6、无重大疾病、传染病。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8、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敖汉旗公安局和户籍地派出所负责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相关阅读——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