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仁怀公安招聘102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公告(5)
发布时间:2018-07-13 17:36:0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十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须在招聘办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四)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环节,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职位进行调配。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和享受改革性补贴,2017年至2018年招聘人员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号)规定的初级工及以下标准执行,今后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调整参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发布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初级工及以下工资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按照对应职位享受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具体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为准。
(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四)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均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除享受以上1、2、3、4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六、管理使用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仁怀市公安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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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