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聘20名教师公告(3)
发布时间:2017-11-17 10:16:09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笔试
笔试命题和考务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内容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答卷只提供汉文试卷,且要求用汉文答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17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7.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所涉及专业不开考面试,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对于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在资格复审工作市人社局的监督下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书、各类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地点: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地址:东康快速通道东线康巴什新区入口东侧)。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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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