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30名工作人员公告(3)
发布时间:2017-06-22 13:16:04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如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考试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第三方加试一场面试,考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参加工作有关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心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职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岗位考察期。拟录用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在选调单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经试用不适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岗位的,由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原单位沟通协调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的,对于提供弄虚作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选调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解决,可能出现以上问题者建议慎重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71-466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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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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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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