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30名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7-06-22 13:16:04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4.报考人员将《选调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将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表》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名字+报考岗位+电话号码”命名的邮件形式发送至42765666@qq.com,或发传真至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传真电话:0471-4669378)。咨询电话:0471-4669378。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报考人员的《选调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29日9:00至7月4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参加考试。
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报送《选调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5日12:00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变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选调人数。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间,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参加工作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有本人姓名页的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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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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