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招聘30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6-11-10 10:26:18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
由用人单位负责考生的考核政审工作。
(八)公示
1、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由喀喇沁旗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包括社会保险自负部分)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备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取消聘用资格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五、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6--3758119
附件1:《2016年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喀喇沁旗人才交流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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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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