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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练习题(2)

    2016-09-19 10:12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zfgj/ 文章来源:网络

      答案:

      1. B [解析]甲当着乙同事的面大骂乙“不要脸”“流氓”,实际上使乙的社会评价降低,故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B项正确。隐私权系不为他人知悉的秘密,这里不存在个人生活秘密,故没有侵犯隐私权的情形。故排除A项。对于侵犯人格权的,当事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排除C项。《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题不合有上述情形,故乙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排除D项。

      2. 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该公司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3.D [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某影楼与蓝蓝之间虽有协议,但影楼将照片出卖给化妆品公司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协议的约定。因此影楼的行为一方面侵犯了蓝蓝的肖像权,同时也构成了违约行为。故选项A、C的说法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委托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时,作品著作权属于创作人,而非委托人。因此在本案中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者(某影楼),故选项8的说法正确。是否侵犯隐私权,需要判断是否有隐私存在(确有其事,不宜公开)。显然化妆品公司并未侵犯蓝蓝的隐私权,选项D错误。

      4. B[解析]略

      5.D[解析]本题涉及侵害肖像权的问题。侵害肖像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故本题中刘某、徐某和旺旺香皂厂均为侵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应为D。

      6.D[解析]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自身及器官正常功能的权利。甲致乙左耳失聪,侵犯了乙保持耳朵正常功能的权利,因而侵犯了乙的健康权。D项正确。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肢体、器官、其他组织享有完整性的权利。甲致乙左耳失聪,并没有侵犯乙身体的完整性。因而c项错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未经权利人同意;实施了披露他人隐私的行为;主观上为故意;为不特定第三人所知晓。题中甲致乙左耳失聪,不符合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A项错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为:一是主观上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贬低他人人格的行为。题中所述的情形,并没有侵犯乙的名誉权。因此,排除B 项。

      7. A [解析]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未经权利人同意;实施了披露他人隐私的行为;主观上为故意;为不特定第三人所知晓。题中广告公司并未披露张某的隐私,因而不属于侵犯了张某的隐

      私权。C项错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为:一是主观上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贬低他人人格的行为。题中广告公司并没有贬低张某人格的故意,因而不属于侵犯张某的名誉权。故D项错误。题中广告公司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只有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才引起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故A项正确。

      8.D[解析]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的同意;客观上确有使用行为。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领导人的肖像,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均属合理使用。故本题答案为D。

      9. C[解析]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三种,侵权形态包括干涉、盗用、假冒、恶意重名四种。题中网友披露陈某的姓名,并没有侵犯陈某的姓名权。A项错误。侵犯肖像权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故网民不构成对陈某肖像权的侵害。B项错误。网民未经陈某同意披露陈某不为外人所知的私人信息,构成对陈某隐私权的侵害,C项正确。网民捏造陈某破坏别人婚姻的情节,将导致陈某社会评价的降低,构成对陈某名誉权的侵害,但不能构成对其健康权的侵害,故 D选项错误。

      10.D[解析]本题涉及侵害名誉权问题。甲编造小丹当坐台小姐并外出卖淫的谣言,并将其贴在论坛上,侵害了小丹的名誉权,甲为侵权人。丙的行为为职务行为,丙不为侵权行为人。小报报社未经核实便在小报上刊登此文,侵害了小丹的名誉权,小报报社为侵权行为人。论坛作为网络运营商,只有在权利人指出侵权事实以后不停止侵害才构成侵权,因权利人小丹未向论坛指出侵权事实,因此论坛不是侵权人。对于小丹的名誉侵权,本题中侵权人为甲和小报报社,论坛以小丹未曾向其指出侵权事实而主张抗辩能够成立。小报报社刊登此文后,使小丹身心遭到摧残,构成后果严重,小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q- 支持。至于甲与小报报社之间应否承担连带责任,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甲与小报报社不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编辑:高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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