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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政法考试民法备考材料(婚姻法与继承法)
2016-09-07 17:52 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网 http://nmg.huatu.com/zfgj/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6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已经陆续开展,不少考生正在进行备考。你真的了解婚姻法与继承法吗?欢迎你跟着华图教育一起学习!
(一)结婚
2016内蒙古政法考试民法备考材料(婚姻法与继承法)
一、结婚与离婚(一)结婚
1.结婚的条件(二)离婚
(1)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或任何第三人干涉。
②均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③均无配偶,以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条件
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结婚登记的效力
(1)我国实行登记结婚,经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始确立夫妻关系。
(2)办理结婚登记不得代理。
(3)未办理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而不是从补办时起算。
3.结婚登记机关
(1)城市: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2)农村: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双方自愿;
(2)已就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2.诉讼离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诉讼离婚情形下对两类人的特殊保护:
①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者除外。“重大过错”是指具有《婚姻法》第32条前3款的情形(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②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有如下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但此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受此限: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3.子女抚养问题
(1)抚养费
①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②抚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③抚养费的多少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④判决后,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要求。
(2)探望权
①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有探望子女权;
②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③探望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中不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有权单独就探望权起诉,应予受理。(编辑:高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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