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10:07:12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mg.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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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事业单位 9月4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6日,地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宁区幸福路47号)。
2、报考旗县市教师岗位的考生由各旗县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6日,地点:各旗县市教育局。
3、报考旗县市区医务人员岗位的考生由各旗县市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6日,地点:各旗县市卫生局。
4、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报名表、相应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5、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考生的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及六类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发放的证书、证明等信息。
凡因考生个人因素导致信息失真,造成加分或不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6、对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造成面试缺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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