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乌兰察布商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聚业路执勤点招录10名政府专职队员公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8:23
来源:商都县人民政府
2023乌兰察布商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聚业路执勤点招录10名政府专职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商都县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满足消防发展规划及实际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特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限男性);
(二)招聘人数:灭火救援员8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及相关辅助性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商都县户籍(限2023年7月31日前户籍迁入商都县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学历及证书要求:灭火救援员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消防车驾驶员须具备高中、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B2驾驶证;
7、加分项目:退役军人(持退伍证)、消防救援退出人员(同时有退伍证和属消防救援退出人员的只计1项),有无人机操作证书、游泳教练员证书人员(同时持有无人机操作证书和游泳教练员证书人员只计1项),总成绩加分项目累计不超2分;
8、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消防车驾驶员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3年期间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职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7、参加国家各类考试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8、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过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9、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动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队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地点及任务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休制度根据商都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安排,按照“轮班”模式执行,所有专职消防员分三班倒执勤,工作两班、休息一班。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有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全员在岗时,取消休息和备勤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通过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后,由商都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