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
1.定义
会计主体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即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对待。
2.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
1.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计主体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持续经营只是一个假定,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应当停止使用根据该假设所选择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与方法,一旦进入清算,就应当改按清算会计处理。
2.会计分期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我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注意】(1)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界定了会计信息的时间段落; (2)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区别,从而形成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补充】会计核算基础
亦称会计记账基础,是指确定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从而确定损益的标准,有权责发生制(应计制)和收付实现制(现金制)两种。
资产
(一)定义和特征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分类
流动资产: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
非流动资产:超过一年或超过一个营业周期变现。
负债
(一)定义和特征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二)分类
流动负债: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偿还,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
非流动负债:超过一年或超过一个营业周期偿还。
所有者权益
(一)定义和特征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以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又称股东权益。
(二)分类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等)、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包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等。其他综合收益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为留存收益。
收入
(一)定义和特征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的分类
1.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收入按性质不同,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这里的“借”和“贷”是纯粹的记账符号。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
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取决于账户性质与所记录经济内容的性质。
(一)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
资产+ 费用=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1.资产类账户
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期末若有余额一般在借方。
借方期末余额=借方期初余额+借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本期发生额
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
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期末若有余额一般在贷方。
贷方期末余额=贷方期初余额+贷方本期发生额-借方本期发生额
3.成本类账户的结构
成本类账户与资产类账户结构相同,其借方登记成本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成本的减少额,期初期末若有余额应在借方,表示未完工在产品成本。
借方期末余额=借方期初余额+借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本期发生额
4.损益类账户的结构
损益类账户包括收入和费用(或支出、成本)账户。损益类账户是为了计算损益而开设的,因而会计期末,应将收入、费用全部转出,转到“本年利润”账户,以计算利润。
收入、费用转出后损益类账户无余额。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会计凭证
(一)原始凭证按照取得来源不同
1.自制原始凭证:领料单、入库单、支票存根、销货发票。
2.外来原始凭证:采购发票、火车票、汽车票、
(二)原始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
1.一次凭证:收料单、领料单、报销凭单。
2.累计凭证:限额领料单(多次记录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
3.汇总凭证: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凭证合填)。
(三)记账凭证的种类
1.收款凭证:收款凭证在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时编制。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在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时编制。
3.转账凭证:不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经济业务时编制。
4.存取钱业务,只填制减少方的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除(5)、(6)两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使用现金也不能超过结算起点。
2.现金的限额
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一般按照单位 3~5 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 15 天。
3.现金收支的规定
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应收款项的确认
(一)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1.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纸质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电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3.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按总价法入账,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影响应收账款入账价值。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预付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及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有关发票账单计入“原材料”等科目的金额及收回多付款项的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应付或应补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的核算
(一)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取得时: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2)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到期未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4)票据转让时:
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差额,也有可能在借方)
(5)票据贴现时:
对于票据贴现,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二)应收账款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可以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如果“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
1.发生赊销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代垫款项)
2.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3.转为商业汇票结算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第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第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