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2016 |
地区 | 阿尔山 |
主管部门 | 阿尔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单位名称 | 阿尔山市医院 |
单位性质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岗位名称 | 护士 |
学历要求 | 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
专业要求 | 护理、护理学、高等护理 |
招考人数 | 1人 |
一般人员岗位 | 1 |
项目人员岗位 | 0 |
蒙汉兼通岗位 | 0 |
职称资格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年龄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为40周岁以下 |
性别 | 不限 |
笔试分类方向 | E类(医疗卫生类护理 岗) |
面试方式 | 结构化面试 |
分数线 | 31.7 |
户籍 | 阿尔山市户籍或高考时具有阿尔山户籍;在兴安盟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期限2年)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户籍落到兴安盟或已经民政部门批准安置在兴安盟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
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