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考面试热点:“举报旺旺信息遭泄露”背后的真问题
空面试热点相关背景广西南宁的谢先生看到“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因而购买了旺旺雪饼,此后他认为自己的运气并没有因为食用它而变好,一气之下向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实名投诉。几天后,他的举报信在QQ群和朋友圈被疯传。让谢先生有些气愤的是:“姓名、电话都是个人隐私,怎么能随便传到网上?”(《中国青年报》10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谢先生没有想到,因为一封“投诉举报函”,一夜之间他成了火遍网络的焦点人物。此前,谢先生因为看到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包装袋正面显着位置用较大字体标着“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便买了一袋单价5元的雪饼。但是自己的运气并没有因为食用它而变好,因此对该食品的宣传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继而进行了举报。然而,他的举报信却于近日在网上疯传,生活也受到了困扰。(《中国青年报》10月26日) 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长江日报杨京:按照常识,一种休闲食品与食用者的“运气走势”之间,自然不可能有任何关联。这样的广告语,在更多人看来显然是祝愿意味,讨个口彩而已,不作为食品功能的承诺。相关部门在对所谓“虚假宣传”进行认定时,也曾明确指出“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谢先生的投诉是有点站不住脚的。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其开具的《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某项投诉是否合情合理,与消费者是否具备投诉的权利,是两码事。也就是说,尽管谢先生的投诉有些“奇葩”,甚至在他人看来有些无理取闹的意味,但他并非借此向商家敲诈勒索,而是采取了实名举报的方式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齐全且程序正当,要说是“碰瓷”就明显言重了。更何况,所谓“明显夸张”和“不足以造成误解”的标准,本身就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界限模糊问题。广大消费者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个体差异,理解产生偏差是完全有可能的。抛开当事人此举的动机不谈,仅就其投诉行为本身而言,确实谈不上犯了多大错误。既然“不予受理”,此事到此本应告一段落。但更大的问题在于,谢先生的举报材料被人拍照发上网络,个人信息被广为传播。这就不仅仅是“一笑而过”的事了。今年3月实行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投诉举报材料”,“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投诉举报人信息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对象及与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无关的人员”。根据当地食药监局的说法,“没有证据显示举报函是从他们那儿泄露的”。但是事出有因,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如果仅靠“内部调查”,法院的诉讼成本又太高,一旦事主知难而退,此事最有可能的结果依然是不了了之。当然,除了遭到陌生人的嘲讽之外,此事到目前为止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背后引发的举报者信息泄露,进而无从查起又维权无门的问题,再一次凸显了法治的尴尬,这才是真正值得深思的。@广州日报连海平:不是有人说谢先生举报“吃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缺乏证据吗?因为这封举报函,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声誉受损害、个人生活遭打扰,工作也辞掉了,充分说明谢先生的运气并没有变旺,而是变得更坏了,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可怕的不仅是众人对举报行为的不理解、不支持,还有人随手就将举报函拍照上网,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不作任何遮掩!不管举报理由是否成立,或者说陈情有多么荒诞,这都是消费者的个人权利,作为举报函的经手人,无权公开举报函,这是基本伦理。无论曝光举报函者出于何种目的,这种无视他人隐私者都应该受到惩戒。若是监守自盗,举报函被食药监局人员曝光,此举更有违法之嫌。暂时没能确认谁是始作俑者,但要查实也不是很难,前提就是相关部门愿意花力气去查,狡兔三窟的电信诈骗案都能破,遑论这种行为?@中国青年网牛石静:举报信被公之于众后,对谢先生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举报信被放到网上,谢先生已经接到了很多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大多是笑话他的,因为自己的家庭住址和单位地址,担心受到更大的骚扰,谢先生不但辞了工作,而且也不敢出门,日常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举报信被公开,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这就像是自己裸露着自己的身子站在了聚光灯的下面,让人“细思极恐”。这幸亏举报的是某厂家,这万一是举报了某位不合法的领导,是不是早已被“干掉”?此事所引起的负面影响远比普通信息泄露大的多,公众对举报制度和受理机关的信任也因此削弱。而且与其说此事是个案的偶然曝光,还不如说是信息泄露的必然。这起信息泄露事件,可以上升到群体权益得不到保护。正是由于某些人对公民基本权利怀有蔑视之心,政府部门管理力度的不足,才会导致像谢先生一样的维权者被放到了大庭广众之下。举报本身就体现了公民的权利意识,以及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当这种信任被打破时,就不能再发挥举报权的应有作用。正因如此,对于举报信的保护制度,就必须给公众绝对的安全感。不管举报的内容是否合理,哪怕是再荒唐的举报,也要尽到最基本的保护义务。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该重视起来。不要再让“徐玉玉”式的悲剧再现。总之,希望此次的举报信被公开事件能够给相关部门敲响警钟。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完善相应的程序,对于举报做到公正、合理的回应,加大泄密惩戒机制的力度,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为举报人免除后顾之忧。@中国网王传涛:举报“吃雪饼没变旺”的广告宣传,是个见仁见知的事。有人认为这是无聊之举;有人则认为这是公民社会的英雄之举。前者很容易进行这样的调侃,吃了多年的老婆饼,也没给单身狗发一位老婆啊;吃了全家桶,也没有够全家人吃饱啊……而后者则认为,在公民社会、法治社会之中,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维权之举,都不应该被嘲笑。相反,那些嘲笑、挖苦、调侃和讽刺谢先生的人,还应该学习一下他的较真精神。这种较真,和为人苛刻没有关系,而是体现了在消费社会中作为消费者的认真态度。对于“吃了没变旺”是不是属于违规广告一事的争论,可以先放置一旁。当下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一位普通消费者,把举报的内容递交给了三个政府部门,包括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那么,无论举报内容是不是合理,这样的信息都应该受到保护,如其不然,可能就会受到骚扰或是更加危险的迫害。要知道,举报本身就是得罪人的事,个人信息随便被泄露出去,则无异于让举报者置于水深火热之中。政府机关受理举报,要甘心做一名公正公平的裁判。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应该要抛却所有的个人偏见,依法依规办事,即便经集体研究不合规不合法,也不应该像是网友一样随意去嘲笑他人。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关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就是要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应该感觉某件事好玩而却曝光或炒作。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彻底摆脱个人的好恶和态度立场--做到这一点,看起来很容易,实际上却很难。这说明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距离建设现代政府的需求,还有很长的距离。而政府机关,更应该在这些方面提出一些纪律要求,对于曝光信息者,一定要严查并严惩。只有这样,我们的政府才能慢慢成为合格的裁判。@中国江苏网郭元鹏:市民谢先生的举报信被展示在了朋友圈,这让谢先生成为了焦点人物。在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的时候,我们不能妄自揣测。也就是说,举报信是如何被放在朋友圈的,先别下结论,要等待真相的浮出水面。有人会说,很明显,举报信一定是从监管部门这个环节流失出去的。是的,这种可能比较大,但是我们的揣测不等于真相。鉴于“举报信刷爆朋友圈”再次火爆,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就不能等闲视之,需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还原事情的真相,这个真相上的马赛克需要擦得干干净净,否则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就是巨大的。在我看来,“举报信刷爆朋友圈”或许有四种可能。其一,监管部门泄露。综合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举报信是投寄给监管部门的,监管部门的嫌疑也就最大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监管部门的责任就不能忽视,举报信的泄露给举报者带来的很可能就是人身安全的隐患。而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的信息是要严格保密的。如果在这个环节泄露了举报信是可怕的,就必须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其二,被举报者泄露。这种事情还是很多的,往往有的市民前脚刚举报了某个单位,某个个人,立即就被被举报者知道了,他们不是电话威胁,就是打击报复,要么就沟通灭火。假如说是这样一种情况的话,就应该深刻反思了,监管部门为何能与被举报者一个鼻孔出气?其三,邮政环节泄露。对于这种可能性来说,也有着充分的理由,这是因为以往已经暴露出很多问题,我们在收到信件的时候也会遇到此类情况。比如我自己经常投稿,就遇到过样报样刊被打开的情况,有的时候信件也会丢失,邮政环节的泄密问题需要深刻反思,该如何确保投递环节的安全?确保举报信不再这个环节被截留等等需要建立安全制度。其四,自己故意泄露。当然这样说,一定有人会认为我不怀好意。但是,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并非不存在。有些人为了吸引关注,为了成为网红,就做了这样的事情,故意泄露自己的隐私,故意引起舆论的关注。试想,前几天出现的“香菇蓝瘦”就一点没有炒作的嫌疑吗?自己拍摄的视频何以在短时间疯狂?举报人自己公布举报信想当网红的可能性也存在。鉴于“举报信刷爆朋友圈”成为舆论事件,存在诸多可能,就需要有关部门深度介入,还原真相,让真相上的马赛克不再遮挡了我们的眼睛。华图解析:原意是想借着广告语的“吉言”来让自己的运气变“旺”,没想到好运气没来,一不小心,却成了“网红”。不仅举报函落款处他的姓名、电话等身份信息被公开,甚至还接二连三收到嘲笑他的骚扰短信。说起来,谢先生的行为仿佛一个笑话,可是仔细想想,却有另一番味道。说实话,“广而告之”,向公众传播信息,这广告本身并没有什么罪责。当然,这也有个前提,就是传递的信息是真实的,而不是夸大其词甚至沦为虚假。回顾广告发展史,有些广告让人百看不厌,成为了记忆中的经典。然而却有一些广告商为了推销产品,不惜制造噱头,做出来的广告则让人反胃。就拿旺旺雪饼广告来说,深究起来既有虚假成分又有迷信色彩,消费者的举报看似“可笑”实则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事情的发展除了广告存在问题,最重要的暴漏了举报人保护制度的缺陷,体现出信息泄露所造成的恶果。信息泄露不仅在众多网络社交平台体现,教育、医疗、就业领域等也成了敏感信息的“泄露重灾区”。可以说,保护个人信息已经迫在眉睫。与其说此事是个案的偶然曝光,还不如说是信息泄露的必然。这起信息泄露事件,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我们也看到个人信息被泄露后维权的艰难,这是一种尴尬的现实,也再一次给我们敲醒了警钟。不仅是行政举报方面,包括其他很多领域,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现实都存在,都需要我们采取措施,需要从立法的层面、监管的角度、刑事保护等各个方面来完善我们现有的做法,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