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12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17:35:45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有关做法,结合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补充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所辖政府专职消防队力量,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录岗位
2026年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名,岗位设置分为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和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具备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基本资格人员(持有A1、A2或B2类机动车辆驾驶证)。实际招录人数根据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等情况确定;如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可少招录,但招录人员总数不超过12人。
(二)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承担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消防安保、消防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包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执勤备战职责,做好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参加火灾扑救和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参加日常业务训练、演习演练和岗位练兵;熟练掌握消防装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承担消防保卫任务和大型活动安保勤务;完成消防救援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灭火救援战斗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熟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消防水源等情况;熟练操作使用灭火救援器材装备,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方法和程序;参加执勤备战,做好出动准备;在训练中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体能和业务技能水平等。
执勤车辆驾驶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熟悉执勤车辆技术性能,掌握驾驶操作要领和安全行车知识;负责车辆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出警和执行任务时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配合完成器材装备装载和战勤保障任务等。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为男性公民,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上限可放宽2周岁;第(1)至(4)项放宽条件不重复累加,符合多项的仍按放宽2周岁执行:
(1)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含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业经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军人(含退役士官);
(3)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等),或具备特种车辆驾驶资格、应急车辆维修等专业技能;
(4)持有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证书。
持有A1、A2或B2类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记录的,可额外放宽8周岁。即:仅符合本项条件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8周岁;同时符合第(1)至(4)项中任一项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要求:符合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本人及家属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4.职业意愿要求: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分配,具备履行灭火救援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体格检查是确保招录人员能够适应高强度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的重要关口。报考者应当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和身体状况,体检中隐瞒相关疾病史或不配合检查的,按照实际测量结果为准。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请勿报考。
7.信用记录要求: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逾期时间长、逾期次数多、呆账、高额负债、信用不良记录的,不予录用。
8.培训达标要求: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未达到上岗标准的,不予录用。以上条件由资格审查组在报名、资格复审等环节逐项核实,任一条件不符合的,均不予通过相应环节。报考者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优先招录情形
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设置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旨在从源头上确保招录人员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6.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资信问题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其他情形。资格审查和后续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通过前一环节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二、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
(一)工作时间
1.驻勤模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实行轮休制度,具体执行以消防救援局排班安排为准。如遇执勤战备、重大安保任务等特殊时期,全员在岗在位,暂停休息,待以上特殊时期结束后进行调休、补休。日常执勤备战的轮休安排,由消防救援局根据执勤战备需要和岗位编制情况统筹确定,以班(组)为单位合理排班,确保执勤力量始终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2.工时制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其工作特殊需要和职责范围决定其为不定时工作制,采取值班备勤工作方式,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急抢险等任务。值班备勤时虽然不能回家,但可以正常休息,并无工作或者学习、训练任务,不认定为工作时间,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无需支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加班费(包括但不限于延时加班、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值班备勤期间,消防救援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队员基本休息和生活条件;队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接到出动命令后迅速集结出动。
(二)工作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在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集中培训地点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地点和岗位由消防救援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报考者应当服从岗位安排和工作调整,自觉接受消防救援局统一管理。
三、薪酬待遇与福利保障
(一)劳动合同与试用期
劳动合同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签订。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共三个月。试用期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试用期分阶段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纪律作风养成、体能训练达标、消防业务技能掌握、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考核采取量化打分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试用期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标准,由消防救援局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并提前告知本人。
(二)工资标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三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850元左右/月,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
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发放正式工资:
(1)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基本工资2850元左右/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额外加班设有执勤补助。
(2)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基本工资2850元左右/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岗位工资200元/月,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额外加班设有执勤补助。
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时间、方式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工资标准如遇国家、自治区等有关规定调整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险
消防救援局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个人保险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消防救援局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消防救援局按照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四)健康保障
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消防救援局掌握,用于职业健康管理。
(五)其他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勤训练、服装被装、食宿保障等事项,按照消防救援局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待遇。同时,每年为政府专职队员购置商业险。
四、招录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招聘公告,以后所有其他事宜均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专职消防队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25日。报名邮箱为elczzqxfjydd@163.com,联系电话:0470-5622151、17747026119。
2.报名材料准备。报考者须上传以下报名表和证件的扫描件,《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照片)、《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证(若没有则无需提供),消防队站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证明(若没有则无需提供),其他证件(取得灭火救援等国家职业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证的,若没有则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先行网上申报,后续现场核实原件及复印件。
3.材料要求。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若有资料缺失或命名错误将无法正确报名。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之后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材料递交时间为10月27日、递交地点为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报名材料采取线下递交的方式。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复印件、照片等材料请按要求准备,命名规范、格式正确,避免因材料缺失或命名错误影响报名。
4.截止时间。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以报考者填报信息为依据,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材料缺失或有误的,需在资格复审前补充,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27日,组织现场复核,对初审通过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个人信用报告等原件进行核验,逾期未补或材料不实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相关要求。体能测试按照《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执行(见附件1)。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总分低于15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能测试时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统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27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将对报考者进行岗位职责、福利待遇和日常管理等内容释义宣讲,帮助报考者全面了解岗位情况。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入职动机及仪态仪表和心理健康情况。面试一般按照身份核验、候考、按序面试、离场等程序组织,确保面试过程规范有序。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汇总,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统一指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招录;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3.如出现体检(含检毒)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的标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工作由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体检前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报考者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服从体检现场管理,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既往病史和身体状况,配合完成各项检查。
(七)政治审查
报考人员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本人及家庭成员均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本人无被开除公职、辞退等不良记录。
上述条件须同时具备。
(八)公示与录用
招录过程的体能考核、面试、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递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结果按规定公示。
(九)合同签订与集中培训
1.合同签订。对符合招录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2.集中培训。组织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地点为大杨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养成、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消防业务技能训练、消防器材装备操作使用、灭火救援基础理论和安全防护常识等。培训实行集中管理,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执勤。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十)队伍管理要求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执行训练、勤务、灭火、救援等任务时消极应付、违反命令的;
(2)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或违规为他人提供便利的;
(3)窃取、变卖、故意损毁消防装备器材及设施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2.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2)不服从因所在单位撤销、整合或者缩减员额需要调整工作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考务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上任何以“内部指标”、“保过培训”、“代报名”等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报考者切勿轻信。
(二)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指定渠道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考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接到招录相关信息。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意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无论招录工作进行到哪个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因报考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招录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进行招录和培训,不接受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的委派推荐。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发现违规招录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招录公告全部内容,准确理解招录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要求规范报名、按时参加各环节。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录工作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招录公告公布的渠道进行咨询或反映。
六、附则
(一)合同签订后,国家、地方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出台进一步规范性文件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二)报考者应当对本人报名及后续环节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计划未尽事宜,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报考者应当遵守招录期间国家、地方关于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六)本计划有关表述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1:
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
| 姓名 | 准考证号 | |||||||||||||
| 身份证号 | 总成绩 | |||||||||||||
| 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 | ||||||||||||||
| 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成绩 及得分 | ||||||||||||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 10米折返跑 (分、秒) | 31″ | 30″ | 29″ | 28″ | 27″ | 26″ | 25″ | 23″40 | 22″50 | 22″ | ||||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米距离5次折返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 ||||||||||||||
| 立定跳远 (米)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 2.0 | 2.05 | 2.1 | 2.15 | 2.2 | 2.25 | 2.3 | 2.35 | 2.4 | 2.45 |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 | ||||||||||||||
| 俯卧撑 (次/2分钟) | 8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 ||||||||||||||
| 屈腿仰卧起坐(次/3分钟) | 43 | 46 | 49 | 52 | 55 | 58 | 61 | 64 | 67 | 70 |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仰卧起坐时双腿弯曲,双脚固定在地面,收下颚胸部向上方卷起,肩胛骨离开地面带动双臂前移;无法完成上述动作或超出规定时间,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1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 ||||||||||||||
考官签字: 考生确认签字:
附件2:
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知情书
一、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承担着鄂伦春自治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
二、队伍按照纪律部队建设标准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
三、日常需要完成训练、执勤、教育以及其他公杂任务工作,服从消防救援局分配。
四、在辖区发生较大的灾害事故,救援任务尚未完成前不得临时辞职。
本人已认真阅读《知情书》,知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责任,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志愿报名参加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贴相片处) | |||||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婚否 | ||||||
| 身份证号 | ||||||||
| 意向岗位 | 学历 | 毕业时间 |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 是否退 役士兵 | 是□ 否□ (请在□内打√) | 服役部队 (退役士兵填写) | ||||||
| 退役时间: | 服役期间奖惩情况 | |||||||
| 是否具有准驾车型B2以上驾照 | 是□ 否□ (请在□内打√) | |||||||
| 现户籍 所在地 | 县(区) 镇(乡) 村 | 手机 号码 | ||||||
| 现居住地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学习和 工作经历 (自初中开始填写) |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 受奖惩情况 | ||||
| 备注 | ||||
注:报名表请双面打印。
填表说明:
1、此表用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将有关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在本表后;
3、考生声明:我保证,本表所填信息及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与事实完全相符,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
本人签名:
(编辑:)
- 上一篇:2026年牙克石市第十批公开招聘19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