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补充引进10名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5:30
来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补充引进专职辅导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被誉为“暖城”的鄂尔多斯市。
学校是在2008年开办的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的基础之上,于2015年4月整合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等办学资源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批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学校先后获评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和“自治区文明校园”。2024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现有康巴什和东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6.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7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54亿元,固定资产总值20.26亿元。建有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55个,实验实训分室136个,实验实训室场所总面积2.7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86.43万册,电子图书62.12万册,数字资源数据库29个。校园网络以万兆级为主干、千兆至桌面,总带宽10.1G,无线网络全覆盖,信息点总数近15000个。
学校现有在校生10900余人,设有12个教学学院(中心)和4个教辅单位。共开设31个本科专业(方向),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等六大学科门类。拥有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31门,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云·智工坊”获评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学校现有教职工703人,其中专任教师47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86人,占比39.16%;具有博士学位89人,占比18.74%,硕士学位32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7.79%;“双师型”教师222人,占比46.7%。现有中组部千人计划1人,硕士生导师37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2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4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鄂尔多斯“天骄英才”1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21人,“鄂尔多斯英才”13人,“鄂尔多斯市青年优秀人才”24人,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
学校积极紧密对接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及鄂尔多斯市产业发展需求,已获批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8个,其中包括“能源产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内蒙古自治区产业技术工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氢能先进装备制造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鄂尔多斯实验室、固体废物研究院、社会工作发展研究院等8个科研创新平台。培育建立低碳智慧能源重点实验室等13个校级科研平台,并设立概念验证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2个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学校连续5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自治区“科技兴蒙”“揭榜挂帅”等重大项目中实现突破。2024年科研经费实现了64.6%的增长,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增长45%,学校获评“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先进机构”。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北方工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区内外多所院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加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联盟、京津冀蒙高校联盟等国内外多个合作团体,并与俄罗斯伊万诺沃国立化工大学签署合作协议。立足地方产业和学科特色,建成“1+7”产业学院集群,包括1个实体化运行现代产业学院和7个专业化产业学院,其中2个为自治区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成校外产学研合作基地6个,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8个,与鄂尔多斯区域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构建完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能力提升成效显著。近三年,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比赛中累计获得国家级奖项338项,自治区级奖项787项,生均科创竞赛获奖数跻身全国综合性大学前100名。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位居自治区本科院校前列,其中留鄂留蒙毕业生比例达80%,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培养了大批“留得下、用得上”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面向未来,学校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秉承“知行合一、笃学致用”的校训,持续深化“应用为主,立地顶天”的办学特色,全力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建成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引进计划
2026年计划补充引进专职辅导员10名,详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引进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月16日)。
四、引进待遇
(一)安居保障
对引进人才通过给予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配置政策性周转房的方式统筹提供安居保障。
(二)其他待遇
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管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博士研究生享受预引进相关政策。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3〕60号)中规定不得作为引进对象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以及岗位匹配等内容。
(三)评估认定
在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只考一科,主要内容为辅导员岗位基本知识,卷面采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根据辅导员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总成绩排名、学校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度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原则上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相关监督部门意见。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入职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0477-8591333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应聘者请下载填写《个人简历模板》投递至应聘岗位对应的邮箱,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附件: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补充引进专职辅导员计划
2.个人简历模板
附件【附件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补充引进专职辅导员计划.xlsx】
附件【附件2:个人简历模板.doc】
原文标题: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补充引进专职辅导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hro.oit.edu.cn/info/1573/125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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