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2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6:51:02

来源:追梦人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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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岗位公告

  按照《乌海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计划: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名,从事灭火救援岗位人员、均为男性;消防文员4名: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和政策法规科文秘岗2名(男性1名、男女不限1名)、纪检室文秘岗1名(男女不限)、人事和教育训练科会计岗位1名(男性)。

  (二)工作地点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下列顺序优先聘用: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

  (2)退役军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

  (5)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现役军人;

  11.全日制在校学生;

  12.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追梦人人才网电脑端(www.zmrrcw.com)点击“报名入口”或登录(https://zk.zm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时间

  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9:00—9月11日15:00;

  审核时间: 2026年9月7日9:00—9月11日18:00;

  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将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传至报名网站。

  2.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服役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或服役经历)。填写不完整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同时,退役军人须上传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须上传退出登记表或原单位工作证明、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注意:以上材料须上传扫描件JPG格式)

  3.须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打印、签字、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电子签名《诚信承诺书》视为不合格。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在报名系统中毕业证及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栏下可上传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确保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正确,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存在以上不符合报名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登录追梦人人才网查询本人的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重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情况,被退回的,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报名时间截止后被退回的,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报名截止日当天提交的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并上传完整资料,不再有重新修改的机会。

  因上传照片、相关证书、证件及证明等文件不清晰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状态可能会因多轮交叉审核而发生改变,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的变化,审核结果以报名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的最终审核状态为准。

  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及时关注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有关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471-2567666,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四、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

  (一)体能测试

  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及《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岗位报名登记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共分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必考项)、原地跳高或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或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具体项目分值、标准及注意事项见《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

  2.体能测试成绩确认及公布。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25分。体能测试每项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应聘人员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成绩。每项体能测试只有一次机会,不设置补测环节。体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放《体能测试合格通知书》。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

  3.注意事项。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及消防文员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及《体能测试合格通知书》;

  消防文员岗位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及《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岗位报名登记表》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1.测试方式:心理测试采用电子设备作答,由系统自动评判,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注意事项: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安排等违规行为,取消资格。心理测试合格者,登录报名系统电脑端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笔试

  (一)心理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试卷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文)试卷,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所有应聘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及《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缺少相关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严禁进入考场,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

  八、体格检查及政治审核

  (一)进入体格检查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格检查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如优先聘用的条件也相同的情况下,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或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范围的人选;如优先聘用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体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范围的人选。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机构由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格检查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格检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格检查前,应聘人员须签订《既往病史及伤残情况承诺书》(见附件4)。

  2.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在体格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格检查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咨询电话

  乌海市救援支队:0473-2883049。

  (三)政治审核

  应聘人员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进行审核,同时对应聘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等全面核查了解。对政治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并集中培训,(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期间采取日常量化赋分管理,培训结束进行结业考核,量化分数与结业考核分数进行评分,评分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按照程序办理离职,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程序办理入职,由用人单位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结业考核评分也作为优先选择工作地点的依据,具体实施办法由消防救援支队制定;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其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的职业特点,参考人力资源市场相关职业工资价位,合理确定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薪酬待遇,实施动态调整,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府专职消防队推行职业化运作模式,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以及轮班值班、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

  消防文员岗位工作时间按照法定工作日执行,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违反队伍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3)政府专职消防员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报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招聘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6)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7)与群众发生冲突、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

  (8)伪造、篡改法律文书、档案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私自存留、损毁的;

  (9)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有关单位、个人的财物;指定或者变相指定销售消防产品或者指定消防中介企业谋取利益的;

  (10)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1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消防救援机构造成重大损害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消防救援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3.消防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

  (2) 入职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聘用的;

  (3) 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5)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岗位工作,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执行工作任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 泄露工作涉密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消防文员与消防救援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环节、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进行递补,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要求均在“普汇人才”微信公众号及追梦人人才网(电脑端)网站首页下端职场资讯发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呼吁提醒:请广大报名人员保持警惕,切勿轻信各类未经官方证实的谣言信息。此次招聘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材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核不收取任何考核费用;招聘相关信息请以官方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以官方指定的渠道进行咨询核实。欢迎大家积极监督,如发现传播虚假谣言的行为,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维护良好的招聘秩序。

  (五)本公告由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六)报名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471-2567666

  技术咨询电话:18847100168

  监督举报电话:0473-2883049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9月4日

  附件【1:附件1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岗位表.xls】

  附件【2:附件2 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附件3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4:附件4 既往病史及伤残情况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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