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2026年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12:12:41
来源:河套学院官网
关于2026年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按照《河套学院2026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河套学院2026年关于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学院相关人员电话通知,请注意接听,2次通知未接听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行政楼C302室。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本人未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查,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本人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或考生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河套学院管理助理、教学助理报名表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四)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请提供相关资料。
五、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面试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三)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
(四)其他事宜
1.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2.面试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及各类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本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密切关注河套学院人事处网站。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等环节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负。
(三)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通知书》,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0478-7950730
原文标题:关于2026年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河套学院人事处
文章来源:河套学院人事处(MD5:73108e5b773559f57cf0364e0b099f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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