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镶黄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18:09:14

来源: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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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有效促进我旗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6〕214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上述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在企业或合作社等担任管理人员的;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在交通部门注册运营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至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地点:镶黄旗人社局大楼2楼就业服务中心204办公室。

  (三)所需提供材料:

  1.填写《镶黄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蓝底)。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镶黄旗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4.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零就业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其他共同居住成员页;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人员失业登记证明材料;家庭无投资性收入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和失业登记证明材料。

  7.大龄失业人员需提供1年以上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资格审查

  旗就业服务中心将通过旗市监局、民退局、财政局、残联、运管、社会保险等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政策(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情况、残疾等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领取营业执照及担任高管情况、营运车辆注册、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等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对其不符合资格条件情况进行口头告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旗就业服务中心将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推送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笔试或面试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是否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招聘情形查证属实的,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报送至旗就业服务中心经旗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报告,报送至旗人社局留存备案。

  根据实际情况,如在半年之内出现空岗,可在落选人员当中择优递补。

  (六)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

  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

  (七)岗前培训、公示和录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通过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等媒体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岗位管理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为每月2310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的,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

  联系人:伟勒斯、高娃

  咨询电话:0479—6225562

  0479—6222790

  附件:镶黄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填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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