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度招聘管理助理资格复审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17:42:21
来源: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官网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度招聘管理助理资格复审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招聘管理助理的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7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具体时间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专家楼3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注明“本人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个人签名确认,落款日期。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翻译件以及由国外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成绩单应列明课程名称、学分、考试成绩和考核方式等信息,能够清晰展示学习成果和学业进展。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五)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资格复审后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5260344(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2.监督电话:0471-5260355(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三、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招聘管理助理的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通知书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6年7月1日
附件【附件2 资格复审通知书.xlsx】
附件【附件1.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度招聘管理助理资格复审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gzyxy.com.cn:443/info/1111/159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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