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度合同制人员招聘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2 10:31:40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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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度合同制人员招聘事宜通知

  根据2026年度用人计划,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已将各岗位需求人才的数量、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通过各大院校线上招聘网站、医院官网、医院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发布了《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已于2026年5月31日截止。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年度面向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其中,精神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8人,应用心理学专业4人。如因报名或考试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医院将视岗位需求情况,适当予以调整,招聘总数不超过2026年度用人计划人数。

  01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已于2026年5月31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经初步审查(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相关材料合格的应聘人员,已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进行沟通;未接到电话、微信通知的应聘人员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符合应聘专业条件以及未能联系上的应聘人员。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

  2026年6月16日(周二)上午9:00时开始。

  面试地点: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地址:牙克石市兴安西街69号)。

  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最低分数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成绩排名和该专业录取名额,如出现最后成绩并列的情况时,将通过加试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体检

  对面试考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统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考察内容包括:同考察人员面谈、查阅人事(学籍)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征信记录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将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提交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进入试用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结束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由本人填写《试用期考核手册》,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签署考核意见。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进入下一环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九)聘用

  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同等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发放。

  02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医院纪委的监督。

  03 其他

  在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招聘过程出现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本方案由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崔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0)7379702

  电子邮箱:601403014@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470)7379700

  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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