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招聘3名城镇保障协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6 11:40:55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
2026年诺敏镇招聘城镇保障协理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就业扶贫兜底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呼人社发{2020}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呼人社办发{2020}40号)、《关于做好2020年人设系统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2020}61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现做好2026年人设系统岗位开发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诺敏镇招聘城镇保障协理员3名,
城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安置人员类别及补贴待遇,城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安置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人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农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事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安置人员需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无过往不良行为记录、爱岗敬业,录用后与旗就业服务局签订三年劳务协议(一年一签),旗人社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业务培训指导,诺敏镇政府负责归属地人员管理。城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岗位补贴每月225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年龄计算时间是截至2026年3月6日)。
二、城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具体承办本辖区日常就业工作和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初审、公示、上报工作;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等级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并及时录入到自治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工作台账及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等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3.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相关工作。
4.承担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安置程序
1.诺敏镇政府负责对外公布岗位需求、岗位职责、招用群体等信息。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3月13日(工作日)
报名电话:0470-5946828
15540038045
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到诺敏镇政府一楼大厅申请,填写《公益岗位申请表》。
3.确定人选后,由诺敏镇人民政府统一面试,面试合格录取。
4.按规定签订劳动协议。
5.组织岗前培训后上岗。
6.城镇劳动保障协理员由诺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旗人社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诺敏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原文标题:2026年诺敏镇招聘城镇保障协理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elc.gov.cn/News/show/1414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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