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乌兰浩特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11:20:52
来源: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6年乌兰浩特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6年乌兰浩特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告》要求,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26年乌兰浩特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考试,且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二、面试要求
(一)面试方式:试讲+才艺展示。
(二)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80分,才艺展示20分。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教学内容,题目在面试前由考官小组确定,并在备课时提供给考生;才艺展示内容为弹琴、舞蹈、唱歌、绘画,考生任选一项。
备课、试讲所需的教材、纸、笔均由组织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试讲和才艺展示时间共12分钟,考生自行决定试讲和才艺展示的先后顺序。面试时限12分钟截止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一般试讲时长9分钟左右,才艺展示时长3分钟左右,中间不设提醒,考生须自行掌握好时间。未进行试讲或才艺展示的,该项成绩为零分。
(三)面试语言: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四)面试时间:2026年2月26日。
(五)面试地点: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东侧教学楼。
三、面试流程
(一)候考。考生在面试当天7:00前到达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将所有个人物品(教材、资料、手机等)放至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一楼考务办,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2026年乌兰浩特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考试登记表》(资格复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到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候考室报到。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按顺序就座,并填写面试登记表。
(二)备课。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领取面试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以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三)面试。各组第1号进入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面试一人,以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四)面试成绩。每组评委的赋分,去掉面试总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前3名考生依次听取面试成绩;以后,考生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宣布。考生在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完分数并签字确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五)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http://kaowu.nmltrcjt.com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自己的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二)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三)才艺展示时所使用器材、道具等除电子琴、彩粉笔、黑板由考场统一提供外,其它由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包括应聘人员在才艺展示时所需播放的舞蹈音乐、歌曲伴奏,考生可将音乐提前储存至小型音响内带至考场,考场不提供播放音乐伴奏设备,概不允许应聘人员将才艺展示时所需的舞蹈音乐、歌曲伴奏存入手机播放。)
(四)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抽签到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午餐由组织方统一提供。
五、面试纪律
(一)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00之前到达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候考室,迟到超过15分钟的不得入场。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扰乱考场纪律,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聘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七)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八)在公布面试成绩后,将进行体检、考察与提档工作,请考生留意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保持通信畅通,提前安排好时间。
六、纪律监督
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45455(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纪检办)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2026年2月13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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