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公开招聘3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21:28:47
来源:察右后旗就业
察右后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察右后旗就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即在察右后旗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
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
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
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
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城镇规划区域内常住;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3、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条件;4、服从岗位调剂;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有个体营业执照存续或正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能正常工作的;有瞒报谎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经历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适宜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自愿申报
公益性岗位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察右后旗就业服务中心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月14日,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月28日,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到察右后旗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474-6209918
2、资格审查及公示
由察右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
四、招聘岗位本次共有24家用人单位开发的35个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工作地点、岗位工作内容、岗位工作要求、岗位薪酬待遇及工作期限等详细信息见附表:《察右后旗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五、后续管理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由察右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对用人管理过程进行指导监督。
察哈尔右翼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3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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