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奈曼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人才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3 16:19:03

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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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奈曼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人才评价的通知

  根据《通辽市奈曼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要求,奈曼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就人才评价(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评价范围

  所有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二、人才评价方式

  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

  三、人才评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5日-1月16日(9:00-12:00、14:30-17:00)

  地点:奈曼旗5G产业园2号楼人社局二楼西侧

  四、人才评价(资格复审)程序

  (一)人才评价(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度奈曼旗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系统打印);

  2.《2026年度奈曼旗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二)人才评价结束后,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

  (三)报名人员对于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1日内向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人才评价最终结果、面试等相关后续通知将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政策咨询电话0475-42134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奈曼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及填报说明.docx

  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

  原文标题:通辽市奈曼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人才评价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naimanqi.gov.cn/xwzx/tzgg_7894/202601/t20260113_1027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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